七、关于体检
1、是否所有人员都参加体能测评?
不是。只有报考公安机关的非公安专业人员和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的项目有哪些?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75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3、是否所有的体能测评项目都可以复测?
不是。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
4、是否人民警察职位所有的体检项目都能复检?
不是。人民警察职位体检项目中属于《转发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规定的体检项目的,均不进行复检。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资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供报考人员参阅。
九、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0771-587508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771-5898505
咨询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31日(8: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