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目录 |
第 3 页:招考政策 |
第 8 页:报名 |
第 12 页:其他 |
(八)报名时多重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不可以。由于学历证书上明确标识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等内容,资格复审阶段审核单位将对与学历有关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验,所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学位”、“所填学历、学位是否为在职获得”、“所学专业”的填写必须保持前后一致。
(九)双学位人员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学位的专业进行报考?
只要持有两个学士学位(含“辅修”的学位),都是双学士学位。但因岗位要求的专业是对学历证书所述专业的要求,故双学位人员报考时只能对应毕业证书所写具体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即:如果毕业证书上注明了两个专业,报考人员可以任选一个专业报考。
(十)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及报名系统中对专业的设定均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
岗位对一级目录、二级目录的要求可设置三组,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组即可。如果岗位只限制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除了“一级目录”限制外,还限制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在“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有限制,则只有该具体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公安专业中的“侦察”与“侦查”,视为相同)的所属,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建议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单位,若满足要求,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执(职)业资格名称”栏填写自己的所学专业,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
若所学专业不符合岗位的专业需求,但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报考。此类人员在报名时“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名称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执(职)业资格名称”栏填写与岗位所需专业有关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由审核单位做人工审核。
(十一)本次考试各年龄段如何界定?
18至25岁:出生日期在1987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间;
18至28岁:出生日期在1984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间;
18至30岁:出生日期在1982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间;
18至35岁:出生日期在1977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间;
18至40岁:出生日期在1972年3月7日至1995年3月6日之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