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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考对象为:
(一)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2013年毕业生;
(三)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1日至199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1日至199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及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