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问:外省市的报考人员除《职位表》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才能报考?
答:符合《职位表》中规定资格条件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考录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5.问:这次对报考公务员的学历(学位)有何规定?
答: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非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6.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在报名开始日前同时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和学历(学位)证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毕业生,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问: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答: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必须于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
8.问:未满服务期的重庆市2011年、2012年选派大学生能否报考?
答:未满服务期,但在报名开始日前已经解除了《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的我市2011年、2012年选派大学生可以报考;在报名开始日前未解除协议的不得报考。
9.问: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吗?
答: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比如:中小学校的人事管理权限一般在所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在职教师报考公务员,应提供其工作的学校所在主管部门——教委(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有效,仅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是无效的。
10.问:已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现正在校攻读更高学历且未在2013年3月11日前毕业的考生,本次能否报考?
答:按《考录公告》“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的规定,拟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已转至就读学校且实行全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11.问: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在什么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根据《考录公告》和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原则上应在2013年5月14日至5月18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等详细安排请于5月12日登陆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http:∕∕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相关栏目查询)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自治县,下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同意,可延至考察前提供。
12.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7年3月11日至199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13.问:什么叫基层工作经历?
答:《职位表》上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