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问:各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按《考录公告》规定,各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 2013年3月11日9:00至3月18日24:00
网上缴费 2013年3月22日24:00前
打印准考证 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24:00
笔试 2013年4月13日
公布笔试成绩 2013年5月12日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2013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体能测评(部分职位) 2013年5月15日至5月18日(具体时间见5月12日公告)
专业科目考试(部分职位) 2013年5月15日至5月18日(具体时间见5月12日公告)
面试2013年5月19日
体检 201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具体时间见5月12日公告)
考察具体时间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自定
公示具体时间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自定
录用及报到 具体时间请咨询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
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原则上在2013年8 月底前完成。
22.问: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答:所有职位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23.问: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答: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2013年3月20日24: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4.问:报考人员报名时如何填写所学专业等相关栏目?
答:(1)在《考录公告》附件3中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上半年修订)》中查找自己毕业证上记录的专业名称,对应拟报职位的专业要求与本人所学专业是否相同,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在专业栏填写毕业证书上记录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同,请另行选择报考职位。
(2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报考人员如认为其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应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如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予以认可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3)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4)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诚信报考的有关规定,依据毕业证书所列的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所列专业的名称报考。对于故意填报符合职位要求专业名称的虚假专业名称信息,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关于“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