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招考工作纪律
43.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的,怎么处理?
答: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工作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2年内(即2013年至2014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4.问:这次招考对违纪违规的招录机关和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答:这次招考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问:这次公务员招考在加强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了充分体现“阳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确需严格保密的事项外,凡是能够公开、应该公开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工作流程、相关数据等情况,都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或相关媒体公之于众。同时,还将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工作监督小组直接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新闻媒体主动监督,报考人员代表和家长代表重点监督等形式,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全面落实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6.问:与招考职位有关的问题,找谁咨询?
答: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招考职位有关的问题,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相关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也可按本指南第28问所提供的部门及其电话进行咨询。
47.问:2013年度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否还有加分政策?
答:重庆市已经从2011年起,取消了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所有加分政策。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咨询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8日9: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48.问: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考录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