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机关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13、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毕业证书的,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可。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招考职位学历分别设定为大专或本科(学士学位)一个层次的,只招录该学历(学位)层次人员。
招考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对应。
14、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1)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某个或某些专业的,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
(2)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某个或某些类的,则《指导目录》中,相应学历某个或某些类所包括的所有专业考生都可报考;
(3)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学科门类”的,则《指导目录》中学科门类的所有专业都可报考。
(4)招考职位不限制专业的,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5)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指导目录》的,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6)非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名称未纳入《指导目录》,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7)考生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考生所学专业方向,该考生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职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职位。
15、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辅修的第二学位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16、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11年以前(含2011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