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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公务员、选调生、村官考试报名须知

  考场规则

  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已阅知报名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承诺“本人已经周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考生须考前周知的新增内容

  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地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3.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4.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6.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7.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8.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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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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