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如何选择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慎重选择报考的职位。因考试成绩只对应参加考试的职位和准考证号,笔试时考生只能参加一个职位的考试,由此而产生的其它审核通过的职位的报考费用无法退还,建议考生仅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2、怎样查看是否报考成功?
登陆个人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职位”可以查看职位审核的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才算报考成功。
3、如何申诉报考?
当职位初审没有通过的时候,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并在查看审核结果中填写“申诉理由”点击“申诉报考”。申诉理由应该尽量简洁明了,不需要大段粘贴政策文件或者专业目录,信息未填写清楚的考生,可以在申诉理由中补充填写缺少的个人信息。已经申诉报考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注册再次报考相同的岗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根据福建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复的闽价[1998]费字172号文件,公务员考试考务费用标准为80元/人。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如何办理考务费减免?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五、关于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核工作主要由招录机关负责,部分设区市由市公务员局统一集中审核。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需要对招考职位条件等相应信息进行咨询的报考者,请直接与招考职位表对应的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考职位表》中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