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广东省公务员局同意,《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2013年3月19日)增加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翻译职位2个、拟招5人(职位表见附件1)。增加的外事翻译职位除下列事项外,其它事项按照《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2013年3月19日)执行:
职位所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指下列人员之一:
(一)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已毕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毕业时间未满1年[以其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颁发之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止计算]的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13年3月2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及行政执法类(警察)的狱医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至199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以及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199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它要求: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自2008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1年以来参加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聘任)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3.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