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对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或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是否有身高或体重要求?
没有。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或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人员的身体条件,应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
(三十八)对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或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视力有何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及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其中,报考深圳市司法局从事财务、信息化管理及医学职位(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02、1301C006、1301C009、1301C020)的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的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三十九)资格复审、考察主要有哪些内容?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要求执行。
(四十)拟招人员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任后,拟招人员应按照招考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办理公务员报到手续。
(四十一)公务员报到时间如何确定?
公务员报到时间按以下办法确定:应届毕业生及市属单位拟聘的社会人员均以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的时间作为公务员报到时间;区属单位拟聘的社会人员以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的时间作为公务员报到时间。公务员报到时间将作为聘任合同起始时间、试用期开始时间和工资起算时间。
(四十二)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要签订合同吗?期限多长?期满可否续签?
经审批同意聘任后,由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次公开招考的公务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含在首个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单位与公务员双方愿意续签合同的,可直接续签,续签合同的期限一般为5年。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连续满10年的,单位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四、其他
(四十三)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如何处理?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四十四)此次招考的查询网站是什么?
深圳组工在线网址: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地址: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十五)对报名系统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3776655(受理咨询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6日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四十六)对招考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拨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5-12333,0755-82108735、82108433(受理咨询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6日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以上电话不受理涉及报名系统的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