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简章》和招录职位中的学历怎样认定?
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职位表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经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学历。
8.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除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对照兵团考试信息网站发布的《兵团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局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不通过网上缴费,到所在地师人事局缴费,乌鲁木齐地区的考生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缴费。
10.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兵团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兵师公务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
12.笔试有没有开考比例?
有。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核减招考计划。
13.面试有没有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4.体检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15.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6.体能测评有没有测评次数限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