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怎样理解范围对象中“在陕西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报考特设职位的人员”?
非陕西省常住户口、非陕西生源、非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相关服务期有关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不能报考非特设职位。
1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社区)组织工作的经历。对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的、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2.“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怎样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2年基层工作经历应满24个月。
13.部分职位要求达到外语四、六级水平,如何判定?
凡具有四、六级证书,或外语四、六级考试总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即可判定为达到外语四、六级水平。
14.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可将自己所学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在条件范围;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并与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15.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具有专科、本科以及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毕业证书的,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学历设定为单个学历层级的职位,高层级学历的人员报考时,须具有设定层次学历专业的毕业证。
职位表中的学历和专业具有对应关系,专业须为职位资格条件中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例如,职位资格条件为研究生、计算机类专业的,如果考生只是本科学习了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不是计算机专业,就不得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为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的,考生无论是本科学计算机还是研究生学计算机专业的都可报考。
16.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报考吗?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
常住户口在陕西或陕西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职通过非全日制形式正在进行上一层次学历的学习,可以已有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均不能报考。同时,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的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17.《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包括什么?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职位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应当回避的关系,因而不能报考。
18.哪些人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需要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6月11日18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19.笔试开考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以及设置城乡规划类、建筑类专业的合并职位招考比例达到1:2即可开考,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不予开考或缩减招录计划。
20.对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未能开考的职位可否改报?
因报名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确认,且原报职位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3日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按规定缩减招录计划的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21.公共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已随本次招考公告发布,请报考人员可仔细阅读,结合个人实际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