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
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14时30分。
考生(含2013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9日14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7月22日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7月23日17时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10日至9月15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特殊职位专业考试。
7.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面向优秀居委会干部招录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现任的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止2013年8月31日,正职任职满两年、副职任职满三年的优秀村(居委会)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职位。
8.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民警察职位和通过专业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特殊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招录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7月24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提醒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请于7月25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时间截至7月25日14时30分。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自负。
请查看>>>《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