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已经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可否报考?外省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可否报考?
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已经占用了行政编制或参公管理编制,由于机关公务员内部交流有另外的通道,这类人员再来参加公务员考试事实上并未新增就业岗位,再参加一次身份确认考试是资源的浪费,所以我省并不提倡和鼓励所有地方所有级别的公务员再参加新录公务员的考试。只是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在上级机关中加强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人员力度的政策,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只适用于本省的相关文件,规定了在云南省县级及县级以下机关工作5年以上的已经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我省的州市级以上机关,外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的单位均不在云南省管辖范围内,故外省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符合云南省新录用公务员的报考条件。
七、云南省县级及县级以下机关工作5年以上的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有何要求?
在云南省县级及县级以下机关工作5年以上的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要求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包括试用期)不能中断(起算时间和计算方式请参看“基层工作经历有何规定?”部分)。上述的县级及以下机关指的是所在单位为县级或乡镇所辖机关及中央直管或省级直管的县级机关(如:县农业局,属县级部门;而市农业局,虽然本身的行政级别是县处级,但是市农业局为市辖机关,不属县级机关,故在“市农业局”这一法人主体内的各内设机构或其所辖的参公管理单位,不属于本次招录所述的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范围)。
此类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证明。
八、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有哪些?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统称为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此列)。
九、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如何规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即“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期为3年,但按云南省的地方政策规定,我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即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所以在云南省服务满2年且仍在聘的大学生村官也可视为服务期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服务期为3年;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为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西部志愿者”)的服务期有1年也有2年,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四类人员的政策规定,对西部志愿者,无论属于中央计划还是省内计划人员,统一执行2年的服务期,满1年服务期的西部志愿者在本次考试中视为未满服务期。服务期的计算精确到月。
十、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什么证明?
对于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选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选聘合同存续期间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故这四类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如已结束服务但继续聘用或者现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要出具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期满的证明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十一、何谓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审批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要求报考人员身份为“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只要考生现在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均满足岗位关于报考人员身份的要求。
十二、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分别是指什么?其与岗位需求专业的相关性由哪里判定?
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两种。其中,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可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或水平评价方式,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和能力水平的证明,可通过考试方法取得(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职称证,是专业技术职称证的简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单位)、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后所发放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报考人员若具备上述三类证书之一,且自己认为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则可以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并写明自己的证书名称,由审核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的专业与证书的相关性进行评判,如审核单位认为该证书与岗位需求的专业相关度较高,将予人工审核通过。如遇人工审核的疑问,建议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审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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