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关于报考条件 |
第 2 页:关于报名 |
第 3 页:关于笔试 |
第 4 页:关于资格复审 |
第 5 页:关于面试、关于体检和考察 |
第 6 页:关于录用、关于招考工作纪律 |
二、关于报名
1、报考者如何办理报名手续?如果有问题,如何进行咨询?
答:今年继续实行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查阅,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了解招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网上报名的操作技术等问题。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选报职位,不清楚的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核实清楚后慎重填报。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所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3月9日18:00时,逾期不再补报警察职位。
2、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政策问答,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特别要注意的是,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务必要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人身份证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不上传本人照片和身份证电子照片的,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录单位将无法进行审核。
3、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有何特殊要求?
答: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除满足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符合其他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上述职位。上述职位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
4、报考公安系统DNA检验鉴定、法医职位和监狱狱医、狱内侦查、戒毒所狱医职位有何特殊政策?
答:为解决上述职位招人难问题,吸引更多专业人士报考,今年采取特殊招录办法,一是报考公安系统DNA检验鉴定、法医职位的考生报名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是简化考试环节,报考公安系统DNA检验鉴定、法医职位和监狱狱医、狱内侦查、戒毒所狱医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三是通过加试《专业知识考试》,更加突出专业特点,便于专业考生报考。
5、报考者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答:可以。为了方便报考者了解各职位报名情况,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汇总、公布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考生在报名网站可以随时查询每个职位最新的报名统计情况。
6、报考者能否调整报考职位?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答: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前,可以在3月14日24:00前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办理调整报考职位手续。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所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应于3月14日24:00前改报其它职位。
拟调整报考职位的报考者,可到自治区各招录机关或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当面申请,也可通过电话提出申请,将原报名信息注销;在确认原报名信息注销后,报考者重新按照报名程序选报其它职位。
7、体能测评如何进行?
答: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所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由各招考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或网上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统一组织。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男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合格者,由体能测评组织单位发给体能测评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才能通过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非警察类职位。
报考自治区公安厅DNA检验鉴定职位、公安系统法医职位和监狱狱医、狱内侦查、戒毒所狱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评。
8、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怎么办?
答: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弃考者的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9、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于3月17日前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代办。银川市以外地区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的考生,可于3月14日前到本市人社部门办理。
10、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答:在准考证、录用体检通知上,都要求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11、户口簿、工作证、驾驶执照、毕业证、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答:户口簿、工作证、驾驶执照、毕业证、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工作证、毕业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只有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身份证作为考生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唯一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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