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
第 2 页:关于报名 |
第 3 页:关于报考职位 |
第 4 页:关于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 |
第 5 页:关于身份证和准考证的使用 |
第 6 页:关于资格审查、考试考务费用 |
第 7 页: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
第 8 页:关于体能测评、关于面试和专业加试 |
第 9 页:关于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其他事项 |
十一、关于资格复审
43、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向招录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向招录单位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2)身份证1份。
(3)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职位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等证明。
(5)报考少数民族市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所在地市县民宗委出具少数民族证明材料。
(6)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须向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提供所在服务市县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9)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须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提供所在服务市县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10)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须向团省委宣传部提供所在服务市县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1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12)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3)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二、关于体检和考察
44、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45、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
46、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47、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海口市的招录机关(单位),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海口市之外的招录机关(单位),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市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十三、其他事项
48、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有何规定?
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9、本次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招考有关情况通过哪些网站查询?
本次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招考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或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http://202.100.251.118)或海南党建网(网址:http://www.hainandj.com)查询。
报考海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请登录“天涯法律”(网址:http://www.hilaw.cn)、“天涯正义网”(网址:http://www.hi.jcy.gov.cn)查询。
50、本次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招考有服务咨询电话吗?
考生在报名期间,如遇到问题,省内考生可拔打12333,省外考生拔打089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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