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从201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2、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中有关党政机关的级别有何规定?
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须为县级、乡(镇)级机关。这里的“县级”、“乡(镇)级”主要是对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域而言。如平果县卫生局、桂平市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级别虽为县处级,但在行政区划上属于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的,则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如河池市卫生局、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等。
1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4、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如何出具?
报考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日期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版出具。
16、什么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7、什么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在广西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18、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19、《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如何出具?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由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日期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版出具。
20、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职位计划表》中,对学历要求有两种表述。一是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如“专科”、“本科”;二是不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如“专科以上”、“本科以上”
(1)报考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要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高学历人员不能报考限定低学历要求的职位。比如,考生张三2008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0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某职位要求学历为“专科”,专业为“法学”,则张三不能报考该职位(张三的最高学历已为本科)。学历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此类推。
(2)报考不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人员所获得的学历须符合招考职位最低学历要求。高学历报考者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职位。比如,考生张三2008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0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某职位要求学历为“专科以上”,专业为“法学”,则张三可以报考该职位(张三可以用已经获得的二个学历证书中的任何一个学历证书报考,只要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符合职位条件即可)。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博士研究生以上”以此类推。
学位要求同理。
21、填写报名信息时“学历(位)”和“专业”是否要对应?
必须对应。报考人员填写的学历(位)与专业必须在同一个层次(即同一个学历(位)证书上的专业)。如,考生张三2008年获得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0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报名时,如果张三学历填写为“专科”,其专业必须填写为“法学”;如果学历填写为“本科”,其专业必须填写为“社会学”。
22、报考人员取得和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4应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并提供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及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3月6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并按规定时间提供面试资格审查单位。
2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中的“公安专业”如何理解?
公安专业毕业生是指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招生录取前由自治区公安厅按照人民警察条件进行体能测评和考察政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广西籍毕业生。(关于“公安专业”的解释,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提供)
24、哪些行为属于不诚信报考行为?不诚信报考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3、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4、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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