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2)《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1:《法律专业知识》,150分钟,满分100分。
(1)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须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免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法律职业资格要求详见《职位表》。
(2)报考法官助理、检察业务科员职位的人员加试《法律专业知识》,该科目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法官助理、检察业务科员职位人员,如取得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免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具体免考条件详见《政策解答》。
――专业科目2:《公安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计入总成绩。
――专业科目3:《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
(1)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分数线。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笔试,或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旧版)”及以上或“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5级(新版)”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详情请查看《2014年新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公务员行测题库【手机题库下载】丨搜索公众微信号"566公务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