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公务员局发布的《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得知,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部分职位按要求需加试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相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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