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在乡镇一级的基层站所(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财政所、工商所、食药监所、税务所等)职位,设为面向本设区市招考的,在本系统乡镇基层站所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时的乡镇基层站所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3)其他职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县级及以下机关招考职位是指在本县范围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县级以上机关招考职位是指在本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
以上服务年限均含试用期。
3、最低服务年限是怎么执行的?
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录用时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与新录用人员签订有关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招录机关共同执行。
4、最低服务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考生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起到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考吗?
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招考时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职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考;报考者与单位有另行约定服务期的,应征得县级以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六、关于招考专业
1、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可按照《专业指导目录》,在《招考职位表》中查询符合自己专业条件的职位。
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2、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与招考专业相近、相似?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或报考者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是否为相近、相似专业。
所学专业在招生和培养时有专业方向、但未在毕业证书上体现的,请先严格按照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并在网络报名系统的考生信息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招录单位审核认定。
3、拥有双学历(位)的人员可以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吗?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但该双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其查询认证办法请参阅本报考指南中关于学历学位的政策规定。
4、所需专业与学历(位)证书上所体现的所学专业不一致,可以报考相应的职位吗?
不可以。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方可报考。通俗地讲,专业、学历、学位须三者一致。
5、哪些专业可以报考公安类职位?
公安学类专业的界定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规定执行。其中:福建警察学院2007年以前(含2007年)按公安学类提前批招收的法学专业,也属公安学类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政法类院校及其他院校的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公安学类职位。
公安院校的非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可以报考限公安学类专业的职位。
6、公安院校包括哪些?
根据人社部发〔2015〕106号,目前我国的公安院校有以下32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辽宁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 河南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 广西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
7、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政策是否有变化?
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国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安排在4月23日、4月24日。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若参加本年度我省组织实施的公务员四级联考,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招警考试却放弃选择招录职位的,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8、哪些对象可以报考保密机要岗位?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各专业以及国家指定院校开设的保密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保密机要岗位,所有保密机要岗位均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
七、关于开考比例
1、什么是开考比例?
为贯彻“竞争”原则,职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员的比例要达到1:3,竞争不足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报名不开考职位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2、什么是不限开考比例?
为解决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招人难”问题,上述地区乡镇招考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员的即开考。
3、哪些职位属于乡镇职位?
编制在乡镇且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乡镇津贴的职位,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在乡镇一级的基层站所(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财政所、工商所、食药监所、税务所等)职位不属于乡镇职位。
八、关于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类或B类。
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6年5月20日后,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2016年6月上旬,可查询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包括:永泰县;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 长汀县、武平县、连城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等23个县以及省垂直管理系统在上述县的所有职位。上述职位在招考职位表中已予以注明,并要求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5、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专业科目考试安排在4月24日上午;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专业科目考试安排在4月24日全天;
福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业科目考试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之后、面试之前进行;
具体时间以上述单位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公告为准。
6、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专业笔试,考试内容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非银行金融、类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基础知识以及国家、我省有关政策、措施、方针、法律法规等。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专业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译、口试。
福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业科目,考试形式为口试。
九、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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