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2016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法院、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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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得知,2016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法院、检察院)如下。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3月17日为准:“18-35周岁”为在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为在1985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放宽到40周岁”为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所需“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6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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