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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备考,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具体如下:
考试须知 |
考试特征 | 报名条件 | 常见问题 |
报名方式 | 考试时间 | 报名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名入口 | 报考程序 |
成绩查询 | 违纪制度 | 资格审查 |
就其实质来说,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它不仅是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条件,同时又广泛借鉴和吸收其它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成果。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表现为录用考试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考试办法及考试类型、主考机关、甚至命题、监督及阅卷工作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并且指导着录用考试的进行。有法必依则是要求录用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以确保整个录用考试过程符合公正,客观,竞争等要求。
(二)实用性
公务员录用考试依据国家行政机关空缺职位的要求统一进行,严格遵循"因事择人","为用而考"的原则,从行政机关的工作的实际需出发来择取人才,充分保证人才的"适材适用"。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体和客体是特写的。我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由国家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国家人事部门委托用人部门实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客体的特定性则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四)公开性
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均可报考,不受阻挠和歧视。而且报考条件、对象程序、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及录用等事物都应公布于众,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
4月22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2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3日上午:0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核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其中,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 址:www.tjpnet.gov.cn
一、了解公务员考试 熟读公告大纲
考生对于公务员考试要有政策方面的了解。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公务员考试,在进入21世纪之后,该项考试趋于成熟和稳定。
其次,考生如果想了解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条件、考察科目等详细信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查看每年由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告发布后,还会相继发布录用公务员大纲及职位信息,大纲是公共科目命题的依据,对于公共考试科目的题型、考查内容作了规定。我们每年都会对公务员考试的公告、大纲、职位的详细解读和分析,为考生的考前冲刺做方向性指导。
2016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简章
二、报考
考生要及时关注公务员的报考时间,由于很多考生对于报名的流程不是很了解,会出现很多小问题,影响考试报名,考试吧在推出了各省的报考指南,其中对报名注意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的辅导。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很多考生在报名结束后以为报名这一环节已经结束,其实,只有成功缴费后系统才能生成准考证。考生应及时关注缴费时间,登陆报名系统利用电子银行进行缴费。准考证打印期间,考生可以在报名网站找到准考证的电子版进行打印。
由于每年的政策、考试时间不同,缴费、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些时间会在每年的招考公告中详细写明,请考生仔细阅读招考公告。
四、公共科目笔试
公务员考试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环节就是公共科目笔试,它也是各位考生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敲门砖”。公共科目笔试一般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又包括五个专项,分别是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考生在备考时要了解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五个专项考察的顺序,例如:2010年国家公务员将常识判断题放到了最后面,这样在备考时也可以根据考题的顺序进行训练。
五、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
目前我国面试采用的方式叫做“比例竞争制”。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会公布一个分数线,达到这个统一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才有可能会进入面试,但并不是所有的达到该分数线的考生都能进入面试。由于一部分职位的报考者很多,因此公共科目笔试高分者也很多,为了避免组织面试的混乱,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即按照1:3、 1:4或者1:5的比例,选取分数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面试。如果某职位招录3名公务员,按照1:4的录取比例进入面试,那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达到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排名在前12名者将会进入面试。
“结构化面试”仍然是目前面试采用的主要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也称标准化面试,是根据所制定的评价指标,运用特定的问题、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严格遵循特定程序,通过测评人员与应聘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对应聘者进行评价的标准化过程。
“无领导小组讨论”是近年公务员考试中新兴的面试考核方式。领导小组讨论是评价中心技术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测评技术,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集体面试。它通过一定数目的考生组成一组(5至7人),进行一小时左右时间的与工作有关问题的讨论,讨论过程中不指定谁是领导,也不指定受测者应坐的位置,让受测者自行安排组织,评价者来观测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的说服能力等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是否达到拟任岗位的要求,以及自信程度、进取心、情绪稳定性、反应灵活性等个性特点是否符合拟任岗位的团体气氛,由此来综合评价考生之间的差别。
专业科目笔试并不是所有职位都要考查的内容,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考试有招考部门组织,考核范围将会在考前通知考生。
六、体检、组织考察、任前公示
面试过后,剩下的体检、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的流程考生只要按照各部门既定的流程进行即可,要求并不复杂。
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点击查看: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测
报名时间:3月24日8:00至3月30日18:00
缴费时间:3月24日8:00至4月1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4月11日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www.tjpnet.gov.cn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 《2017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7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符合职位要求的是否可以报考?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第二学位、辅修证书的,可持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证书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
7、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1)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属于应届毕业生。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视为应届毕业生。
注:凡以应届毕业生或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如何认定?
2015、2016、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报考定向招录职位:
⑴天津生源在津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⑵天津生源在外省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⑶外地生源在津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⑷外地生源由天津选派在外省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原件审核阶段,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下述材料: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准考证书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18日8:00至4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需在面试之前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按照该职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市级机关及开展分类面试的机关6月10日至6月11日;区级机关和垂直管理机关6月24日至6月25日。
面试考务费缴纳及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6日8:00至6月9日16:00。
根据招考职位具体要求,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几种处理方式?
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以下三类处理方式:一是情节较轻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该科目(场次)成绩无效、不予录用;二是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三是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
另外,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考试过程中,哪些情形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会收到什么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 (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 (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
规定以外的物品一般包括: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材料,如书籍、笔记、练习册、草稿纸或纸条等物品。报考者将这些物品带入考场且没有按照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比如,将书籍带入考场并且放在考场座位的抽屉内等,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规定要求,报考者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文具外,其他物品最好一律不带入考场。如果带入考场,报考者应按照考场规则和监考要求将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资格审查的程序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