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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得知,宁夏2018年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6.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以下6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下及《职位表》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全日制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地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18年3月2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生源地”是指报考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3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4)报考公安、法院、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因自愿放弃,目前仍在禁考期的;
5.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其他各项所涉及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本次公务员招考与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另行发布)笔试同时进行。报考非定向选调生(村官)者只能兼报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职位。凡被确定为非定向选调生(村官)拟录用人员者,不得放弃非定向选调生(村官)录用资格而选择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关于2018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
部分相关专业认定及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针对报名中部分职位专业审核中出现的问题,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就部分专业认定及延长报名时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凡考生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高度相似的,应确定为符合专业要求。例如:职位专业要求为会计学专业的,考生专业为会计、财务会计等相似专业的可以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专业为艺术设计、艺术(艺术设计)等相似专业的可以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的,考生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相似专业的可以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专业为社会工作等相似专业的可以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包括工程管理(建筑方向)专业的,考生专业为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以及可确定为建筑方向的工程管理等相似专业的可以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工程造价专业的,考生专业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似专业的可以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建筑与土木工程的,考生专业为土木工程(可确定为建筑方向)等相似专业的可以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园艺学专业的,考生专业为园艺等相似专业的可以报考。其他可以认定为考生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高度相似的,也应确定为符合专业要求。
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且已经报考其他职位并缴费的,如需改报,请填写《2018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改报职位申请表》(见附件),携本人身份证于3月31日—4月2日每天9:00—18:00到宁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02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兴仁巷19号,中山公园西门对面)申请改报(周末不休息);如考生尚未报考或审核通过但未缴费的,可于报名截止日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2018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时间延长至3月31日18:00,缴费时间延长至4月2日24:00。
三、本公告内容仅涉及2018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的专业要求,除专业要求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不变。考生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于填报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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