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规定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规定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公共科目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专业科目考试不收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一般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系统公安类专业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即予开考;对于特殊专业特警职位,按人社部等四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
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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