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学历学位
15.报考公务员时,学历如何认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的有关规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为全国唯一的对外查询认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网站。报考者的学历须在学信网上查询认证。
16.公务员招录对学历条件有何要求?
此次招录需求统一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留学生也可以报考公务员,但其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1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时间有何规定?
招录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报考者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在此之前不能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在此之前不能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18.对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时间有何规定?
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仍未提供证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招录职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以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19.报考者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和专业的,如何报考?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职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
20.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公告》和《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简称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文凭。
学历认证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21.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2.持辅修、第二学位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学历专业报考?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只能以学信网上公布的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23.招录专业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录职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4.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专业要求?
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界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训学科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附件3、4)。
报考人员在选择职位时,应首先在《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从属范围,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若所学专业与招录专业相近却未在《目录》中,建议考生先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单位,若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在报名页面备注栏中如实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并写明“未纳入目录,但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再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核。
25.报考者在被录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进行任职定级时有何规定?
招录职位的条件是根据空缺职位需求设置的。转正任职定级时必须按招录职位任职定级。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报考明确为主任科员岗位的应在任职定级时任命为主任科员,报考明确为副主任科员岗位的,在任职定级时只能任命为副主任科员,报考明确为科员岗位的,在任职定级时只能任命为科员,报考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的,可任命为主任科员,报考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的,只能任命为副主任科员,以此类推。
四、关于报名
26.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录公告》、《报考指南》、《公务员招录职位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单位和职位。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
第三,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注册。
第四,报考人员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样表)》,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毕业证照片(报考人员属应届生的,上传贴有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拔打招录单位电话或(0898)12333咨询。
第五,查询报名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8年11月25日12时前登录“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选调生)招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18年11月25日16时准时关闭,2018年11月25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未能通过,不能参加考试。
第六,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18年11月18日9∶00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如遇到问题,请电话联系(0898)12333或0898-65371866。
第七,参加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户口本、驾驶证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凭证。
第八,查询成绩。考生可在分数线公布后登陆“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选调生)招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第九,符合条件参加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的考生,须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五、关于报考职位
27.报考人民警察等职位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特别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规定比例(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可超过1∶3,不得高于1∶5),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能测评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前,由上述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纵跳摸高测试、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这三项体能测评项目中,须全部通过测评才能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再重新组织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具体标准如下: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28.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系统人民警察等职位的,都要参加体能测试吗?
都要参加体能测评。
29.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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