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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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页:第三章 考务安排 |
九、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负责;报考市级及其以下机关职位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由省、市法院检察院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监狱管理局系统和戒毒管理局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有关项目的体检。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管理局系统、戒毒管理局系统录用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司法警察需进行测评体能,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7.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录用公务员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8.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将按照好干部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
9.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十一、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山西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十二、关于《山西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山西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报考省直机关及法检系统职位咨询电话:0351-8305796
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咨询电话:0351-8305795
咨询时间:2019年3月16日至24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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