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资格复审
设置资格复审,既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真实性的核对,也是为录用考察进行前期核实,以保证报考人员在录用考察前没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情况发生。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因违反诚信承诺而带来的相应后果。报考市、县、乡单位的报考人员与所在市州考录办联系,报考省直单位(含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与省直招录单位联系。对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随时留意各市州招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发布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消息。
五、关于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单位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的特殊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省、市州考录办分别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须带证件、面试要求和招录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关于最终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省、市州考录办负责计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明确加试专业知识职位人员因加试《专业知识》,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30%)×60%+面试成绩×4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关于体能测评和体检
(一)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公安、司法机关警察职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省、市州考录办提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体能测评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在省、市州考录办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体检环节后,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各市州组工网站发布的体检通知,按要求参加体检。
八、关于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九、其他相关政策
(一)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有何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如果出现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故障等情况,致使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也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二)对已审批录用但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报考人员,为什么要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公务员考录相关政策,公务员录用审批结束后,即进入试用期管理。此时,如果报考人员提出放弃录用资格,招录单位将无法再进行递补,势必造成职位浪费。一是违背了诚信承诺,影响公务员考录的公平公正;二是损害招考机关的利益,造成招录计划浪费;三是损害其他报考人员的利益,扰乱了招考秩序;四是损害了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这种情况下,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遗失了居民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过期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未携带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过期均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
(四)是否有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和培训班?
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XX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考生登陆非官方网站,轻信虚假信息,参加违规培训等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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