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面授 - 团购 - 书城 - 视线 - 模拟考场 - 考友录 - 论坛 - 导航 -
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3中考
法律硕士
2013高考
MBA考试
2013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军转干 > 陕西 > 正文

2013年陕西各级机关考试选用军转干有关事项通知

省军转办关于2013年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选用军转干部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西安有关单位,省军区转业办、武警陕西总队转业办、省公安现役移交办:

  根据省军转办《关于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考试考核办法选用军转干部的通知》(陕军转办发〔2013〕5号)“关于对营级(含非专业技术文职科级干部)及其以下职务(以下简称: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凡符合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选用军转干部条件的,实行考试考核后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级机关)选用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符合报考省级机关的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都纳入考核范围。对符合省直功绩制分配条件的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要求进入省级机关的,必须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核办法

  省军转办负责组织省直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的考核工作,省军区转业办、武警陕西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配合,依据考核计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条件的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立功、奖励、职务、学历、艰苦边远三类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年限,以及参加省直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计分,记入《陕西省2013年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选用军转干部考核计分情况表》,经本人签字认可,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军转部门审定,作为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的考核成绩。

  三、考核计分条件和标准

  按照中发〔2007〕8号文件和陕字〔2007〕83号文件要求,充分体现军转安置与军转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相结合,对军转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立功、奖励、职务、学历、艰苦边远三类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年限,以及参加省直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具体计分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军龄计分

  军转干部在部队服役每满1年(服役截至年限为2013年3月31日)计1分。

  (二)立功受奖计分

  1、荣获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全国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的计45分;

  2、荣立一等功的计37分(战时一等功计42分);

  3、荣立二等功的计29分(战时二等功计32分);

  4、荣立三等功的计5分 (战时三等功计25分);

  5、获得国家规范奖励中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全军、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计分标准如下:

  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奖励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奖励计分。同类(含同一项工作取得立功和科技奖励)奖励不重复计分;

  6、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计25分。

1 2 3 4 下一页
文章责编:wyat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