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ngguo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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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海关总署2013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环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认
请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7月24日晚上12点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邮箱junzhuan@customs.gov.cn,标题格式为:“***(姓名)军转面试确认”;内容请严格按《军队转业干部个人情况表》(见附件)格式填写。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环节程序。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于 2013年7月30日下午3点整在海关总署机关办公楼6楼会议室举行,请各位考生于下午2点30分从海关总署正门(北门)进入考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可乘地铁1号、2号线到建国门站下车,由C出口出站后向西100米即到。
三、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8点30分进行,请各位考生于上午8点10分到海关总署机关办公楼6楼会议室候考。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二)请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时携带本人军官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简历一份;
(三)未按时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信息不实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10-65194109。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