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2013年11月至12月20日)
(二)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2014年2月下旬)。
(三)政治审查(2014年3月至4月底)
(四)草签就业协议(2014年5月至7月上旬)
(五)档案复审(2014年7月底至8月初)
(六)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2014年8月底至9月初)
四、入警待遇
(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时间从当年 6 月 30 日算起。经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武警现役警官或专业技术干部(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少尉警官;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中尉警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上尉警官)。
(二)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三)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四)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地城市户口。
(五)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受 30 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 40 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有 20 天的公休假。
(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七)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总队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含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12月20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者请登录http://www.gdbfzs.cn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信息网,自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并根据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工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显示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报名界面需上传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档案馆或学生处印章)、《成绩单复印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请考生提前准备。
七、免责事项
1、www.gdbfzs.cn是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授权接受地方大学生报名信息的唯一网站。
2、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负责。
联系单位: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邮 编:510660
联 系 人:涂干事
联系电话: 020-82133234 因拨打电话的同学太多,影响了总队总机的正常工作,请同学们不要再用总机接转,直拨联系电话,请耐心等候。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12月20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者请登录http://www.gdbfzs.cn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信息网,自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并根据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工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显示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报名界面需上传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档案馆或学生处印章)、《成绩单复印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请考生提前准备。
七、免责事项
1、www.gdbfzs.cn是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授权接受地方大学生报名信息的唯一网站。
2、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负责。
联系单位: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邮 编:510660
联 系 人:涂干事
联系电话: 020-82133234 因拨打电话的同学太多,影响了总队总机的正常工作,请同学们不要再用总机接转,直拨联系电话,请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