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沪人社[2012]555号)和《区(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安置暂行办法》(沪转联[2013]1号),现就本事2014年部分单位和区(县)安置接收营级职务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4年复合上海市接收安置条件的营级职务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
二、适用范围
1.考试成绩作为上海海关、市工商、税务、质监系统考试录用军转干部相应笔试成绩.
2.考试成绩作为区(县)考试考核安置军转干部相应笔试成绩。
三、报考办法
1.笔试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由部队移交部门集中报名并分发准考证.
2.拟报考上海海关、市工商、税务、质监系统的军转干部,必须于2014年7月3日10:00-7月4日16:00完成网上报名,具体单位选报和录用办法详见附件1 .不参加报名或不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报考上述单位。
3.拟由区(县)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安置工作相应阶段采取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分配方式确定安置去向,无需网上报名,具体安置政策按照《区(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安置暂行办法》执行。不参加考试的军转干部,在区(县)安置过程中,其笔试成绩作零分计算。
四、笔试事宜
1.笔试定于2014年7月6日(周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成绩与2014年7月22日10:00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公布,考生凭姓名和准考证号查询。
3.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于考试前20分钟进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内不得交卷立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必须同时具备,缺无者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橡皮、褐色字迹墨水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5.严禁将一切通讯工具、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和违纪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五、有关说明
1.为减轻军转干部负担,避免出现军转干部反复参加考试的现象,2014年采取“两考合一”的一门式考试办法,即将部分单位安置军转干部考试与区(县)安置军转干部考试合二为一,一次考试成绩使用改一下两类安置,市军转办不再另行组织其他考试,
2,通过考核安置军转干部是本市军转工作的一项重要办法,直接关系到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试纪律,严格规程办事,确保考试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上海市军转办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