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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将农村土地确权,保证产权的明确,有利于集中利用开发。
其次,要扫除农地进入市场的障碍,避免低价卖地和低效使用。
再次,有必要建立可循环的土地出让制度,建立农业用地可以出让,也可以复耕的循环体系。
最后,统一城乡土地要建立在城乡统筹基础之上,要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系列政策调整同步。
城市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农地改革的重要动力。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初衷和动机是为了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增加农民的收入。在城市化过程中:
一方面要把城镇的产业做大、做强,使农民进城后能就业、有活干。
另一方面必须废除一系列有碍于城市化的制度安排。要取消限制使用农民工、限制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等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能够自由选择职业。把劳动力市场与土地流转市场结合起来,以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城市化不仅是农村土地的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