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这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第一家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涉网案件,实现“涉网纠纷在线审”,请谈谈你对互联网法院的看法。
【参考要点】
提出观点:杭州互联网的设立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论证观点:
现状:现在涉网案件数量越来越多,电商合同纠纷、网络侵权等线上案件数量增加很快,线上线下交织发生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如共享单车等物联网产生的知识产权侵权、人身伤害等案件,已经十分突出和普遍。尤其在电子商务领域,合同纠纷非常多,淘宝、天猫、京东、亚马逊等电商平台,每天的投诉量都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意义:
一、树立司法现代化标杆。其有利于高效审理案件,践行司法便民、利民;有利于提升司法治理网络空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国诉讼制度体系;有利于深化司法改革,树立司法现代化标杆。
二、探索规则。它的建立可以探索互联网领域的法律规则,为未来互联网立法的提出或完善提供有力的支撑;可以探索互联网司法规则,实现司法运作方式电子化变革。
三、节约诉讼参与人时间、经济成本。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在线、远程等互联网审判方式,能够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群众“低成本”、“快审理”的司法需求。
面临难题:
但互联网法院也存在一些问题:证据问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交易结构中,主体方面包括平台和交易双方,但是,作为证据的数据都是在平台中产生、由平台控制的。很多时候,专业的鉴定机构都无法对是否存在数据造假做出鉴定,要么是技术上不行,要么是成本太高。
落实观点:
一、建立与互联网法院建设相配套的机制,一定要探索建立第三方平台的中立规则,以及法院、网络平台、鉴定机构彼此之间数据端口的对接。
二、进行彻底的流程再造,要在一些传统环节上进行改革,如案件管辖、立案、审理等等。
三、要注意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防止信息化加剧数字鸿沟,使得社会弱势群体更难。
四、对涉网案件的专业管辖,要结合专属管辖、约定管辖、指定管辖规定,同时庭审环节,必须互联网化,从而彻底破解“跨地域性”的难题,全面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达成“隔空诉讼”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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