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2018年4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解析】
我国基本养老金在广覆盖、保基本的目标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多支柱多层次养老金体系也在构建和发展当中。但养老金体系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需要构建现代养老金体系,使我国尽快从养老金大国发展为养老金强国。
不同群体养老金待遇不平衡。虽然我国已经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但城乡居民、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自的缴费水平不同,各自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存在较大差别。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前和未来较长时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养老金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基本财务手段。根据养老金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表现,需要加强养老金体系顶层设计、统筹养老金体系全面发展,确立养老金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制度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种机制的作用,运用财政和金融等综合手段,构建国家、单位、企业、个人分担社会养老负担的现代养老金体系。
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养老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保证养老金待遇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积极发展固定缴费型、个人账户制、基金积累制养老金,积极支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加快发展,加快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储蓄与理财发展,完善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加大各类养老基金市场化投资的力度,通过基金投资收益弥补养老金的不足,促进养老基金与金融资本市场和国民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使养老金负担变为养老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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