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台北交通文教基金会主办“行人过街看手机是否该取缔”座谈会。专家认为,对于行人过街看手机行为,采用“立法”规范与处罚,不但具有宣示性、教育性,而且是真正保护行人交通安全的作为。越来越多的马路“低头族”,正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新生“隐患”。对此你怎么看?
【解析】
低头一族是形容那些无论何时何地,个个都作“低头看屏幕”状的人群。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为,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极大地增加了危险系数,其危害性绝不容小觑,走神、崴脚、摔跤等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而且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造成交通拥堵,形成了交通隐患,尤其是交通高峰时段。
通过立法的途径来对低头族过马路的行为进行约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净化风气,达到事故减少的效果,但是在其可操作性上,仍有待商榷。
首先,对于立法当中的低头标准该如何进行界定,怎样低,低多久,低头看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还是包括看书看报,以及在什么样的场合时机可以被定性为违规,都需要进行一个明确的界定,而恰恰这些行为,无法以一个普适的标准进行衡量,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其次,立法容易执法难,在法规落实的过程中,面临的是谁来执法,谁来监督的问题,该项举措的出台,势必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并且在人流高峰期的情况之下,执法难度也会随之加大。
对于该项举措能否很好的落实,需要多方面配合:
第一,政府要完善相应的标准,制定明确的细则,同时加大对该项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二,立法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需要治标更要治本。低头族是一种社会行为,其管理方式不能完全依赖于法律,更多的是需要社会倡导、宣传以及加强家庭、学校方面的教育等方式来进行。
第三,个人也要学会放下手机,多跟身边人接触交流,真正做到对于手机,拿得起,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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