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面试 > 面试真题 > 上海 > 正文

上海:2007年6月23日面试真题新东方戴斌详解

3.你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一起车祸,肇事司机逃逸,你上前施救,不料被受伤者误以为是肇事者,你怎么办?

广州新东方独家面试分析:这是一道考察考生临场应变能力的题目,在回答这道题目时,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建议广大考生先留意一下题目所设定的场景——“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一起车祸”。在这里,戴老师建议各位考生一定要注意“细节”,因为在这道题目要注意区分好题目中“未明确确定的”的“具体场景”。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就“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一起车祸,肇事司机逃逸,你上前施救”这一件事情来说,其实存在两种可能性:

一是肇事司机“可能”是和“你”(即面试者的虚拟身份)坐在同一辆车,简单具体的说,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情景:肇事司机是“你”单位的司机,由他负责接“你”去“上班”,“在上班的途中”司机把一个人撞伤了(即题目中的“受伤者”)。司机见势头不对(可能以为撞死人了),于是弃车而逃,留下了“肇事的汽车”和坐在车厢后排没有开车的“无辜的你”。这个时候你可能认为不应该“一走了之”,就“上前施救”。这个时候,受伤者看到你从“肇事的汽车”上下来,就以为你是“肇事者”,于是“误会”就产生了。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如何解开这个误会呢?戴斌老师认为,这里出现误解的关键是: “你”是从“肇事的汽车”上下来的,车祸的“受伤者”往往是被“突然”撞伤的,常常未必能看清楚谁是“肇事者”。而且在被撞后的紧急和气愤的情形下,“受伤者”很难会“深谋远虑”地想到从“肇事的汽车”上下来的“你”“不一定”是那个开车的人,而可能是“坐车而没开车”的“无辜人士”。这就是误会产生的关键所在。所以解决的办法就是,一方面要积极救助“受伤者”,二是要马上报警,通知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到现场处理,如伤者伤势较重还可以马上联系就近的医院派遣救护车。三是要解释清楚事实。这时候可能“受伤者”未必是完全理智的,未必相信你不是“肇事者”。因此要做两手准备,一方面告知“受伤者”自己已报警,警察来调查自然会真相大白,请其保持冷静。另一方面,要从逻辑上为其做推断,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自己是不会开车的,可以告知自己不会开车,所以不是司机,不存在撞伤对方的可能。同时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开车,也可以等警察到来后在“肇事汽车”的驾驶座上做指纹调查,因为自己是没有开那台车的,所以不可能是自己在驾驶座上保留有自己的指纹。总之,对于这种情形,戴斌老师认为就是做好三方面:救人、报警、合理的解释。

二是肇事司机是和“你”(即面试者的虚拟身份)不是坐在同一辆车,简单具体的说,“你”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第三者”。即“你”不“上前施救”,这件事情和“你”是完全无关的。其大概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情景:你“在上班的途中”经过某地(无论是步行还是坐车),刚好看到一个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人被撞伤了,“肇事司机”见势头不对(可能以为撞死人了),于是驾车而逃。这个时候你认为自己应该“上前施救”。这个时候,受伤者在没有弄清情况的前提下,误以为你是“肇事司机”。这样,“误解”就产生了。那么如何解开这个“误解”?第一要告知“受伤者”, “肇事者”已经驾驶“肇事的汽车”逃之夭夭了,如果记得“肇事的汽车”的车牌号码,并表示必要时愿意为其作证。二是如果事发现场有第三者目击到了这一事故,可以请第三者为自己作证。三是立即报警通知警察到现场处理该事故。

另外,戴斌老师请考生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被“受伤者”“误解”的时候,千万不要“太激动”,不要说出过激言论,同时也不要得出诸如“好人没好报”之类的结论。戴斌老师请广大考生切记,在答题过程中除了保持“正面形象”外,保持“正面的心态”同样重要。

广州新东方独家面试参考答案:如果我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一起车祸,肇事司机逃逸,我上前施救,不料被受伤者误以为是肇事者,你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有区别的处理:

一、如果我是和肇事司机坐在同一辆车,“在上班的途中”司机把一个人撞伤后却逃逸了,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我虽然不是责任人,但作为一个公民,我仍然有义务帮助那位“受伤者”。如果受伤者看到我从“肇事的汽车”上下来,就以为我是“肇事者”,从而产生“误会”。我首先要保持冷静克制,耐心地和受伤者沟通,缓和受伤者的情绪。其次是要马上报警,通知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到现场处理,如伤者伤势较重还可以马上联系就近的医院派遣救护车。三是要解释清楚事实。这时候可能“受伤者”未必是完全理智的,未必相信你不是“肇事者”。因此要做两手准备,一方面告知“受伤者”自己已报警,警察来调查自然会真相大白,请其保持冷静。另一方面,要从逻辑上为其做推断,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自己是不会开车的,可以告知自己不会开车,所以不是司机,不存在撞伤对方的可能。同时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开车,也可以等警察到来后在“肇事汽车”的驾驶座上做指纹调查,因为自己是没有开那台车的,所以不可能是自己在驾驶座上保留有自己的指纹。

二、如果我仅仅是“在上班的途中”偶然经过某地(无论是步行还是坐车),刚好看到这个交通事故的发生。而我在“上前施救”时,受伤者在没有弄清情况的前提下,误以为我是“肇事司机”。这时候一方面我要告知其“肇事的汽车”的车牌号码,并表示必要时愿意为其作证。另一方面,可以请第三者(或其他目击者)为我自己作证。在做解释的同时,我会立即报警通知警察到现场处理该事故。

如果在现场与受伤者或其家属无法解释清楚,我会一直保持克制,等待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理。最后,无论误会有多大,我相信有关部门到场调查取证后,一定可以真相大白。最后戴斌老师提醒大家,回答时应该谨记,无论结果如何,“我”仍然不会后悔自己在看到有人受伤时做出的“上前救治”的行为,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让我们每一个人有“安全感”。

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华图面授辅导课程

公务员考试辅导科目 精讲班 报 名
主 讲 课 时 讲座
行政能力测试 姚裕群 30 试听
申论 高增霞 8 试听

考试吧商城公务员考试用书
国家公务员考试
: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材及辅导书
各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材及辅导书
公安招警:教材及辅导书
公选领导:教材及辅导书

订书热线:010-62199365
到考试吧商城购买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吧公务员栏目

希望与其他公务员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公务员论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