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福利还是高福利?
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能够并需要在确立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同时,建立一套收入再分配和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制度。这套制度要能够保证全体公民基本的生存、生活和发展条件,使每个人有病可医,有房可住,有学可上,有就业机会,有获得失业保障、养老保障的权利。公共服务要能够公平地提供给全体公民。
但在中国现阶段发展水平上,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高福利制度。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标准不能过高,不能超过经济的承受能力,否则将变成未来发展的沉重负担。南欧一些高福利国家发生的严重债务危机,就是前车之鉴。
通常,在实行民主选举制度、但这些制度又没有健全到能够保障全体公民长远利益的国家,常常会看到某些政党和政客为了迎合选民的眼前利益而实行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的政策,不顾社会经济长期发展。这种危险,也是需要避免的。
不过中国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福利过高,而是相当一部分居民(例如大部分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还没有得到最基本的福利和保障。简单概括,中国目前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原则应该是:相对低水平的福利和保障,全社会公众的全面覆盖。
国富还是民富?
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发展必须给全体公民带来实惠,使全体人民走向富裕和进步。GDP增长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但不是目标本身。国富民穷更不是中国应当选择的模式。政府需要具有一定的实力,才能完成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保证公共治理、进行转移支付、促进发展创新、维护国家安全等功能。
然而,在政府、国有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上,政府不应集中过多资源,国有企业不应与民争利,尤其要防止凭借政府权力和国有垄断假公济私,滋生既得利益,形成权贵集团,侵害公众利益。
为此,必须建立一套制度以保证政府收入有节制,公共资源使用有限制,保证公共资源用于公共目的。我们需要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保证公共资源管理在阳光下进行,让公众能够监督,其使用需要符合公众利益,而不允许挥霍滥用,为少数人牟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