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表哥”“房叔”等网络反腐事件,向人们展示了网络在反腐领域不可忽视的力量。
如何看待网络这柄被认为是“反腐利器”的“双刃剑”?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被置于聚光灯下的反腐工作面临哪些新挑战?新华社记者近日走访广西、福建、浙江、江苏等地,倾听来自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回应与思考。
“秒杀贪官”引喝彩:相关部门积极回应凝聚网络反腐力量
在一项“你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网络调查中,74.6%的参与者选择了“网络曝光”,而选择“信访”方式的只占1.27%。
福建省一位纪委干部认为,人们之所以青睐网络举报,主要是因为网络能够吸引眼球,形成舆论压力,“迫使”有关部门快速作出回应,“一些长期得不到处理的问题一经网络曝光,可能很快就有了‘动静’”。相比传统的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的效果无疑迅速了许多。
无论是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在其不雅视频曝光后63小时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还是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因“离婚承诺书”,在12小时后被立案调查,引来喝彩的“秒杀贪官”背后,是相关部门对网络举报线索的高度重视和快速反应。
在福建连江,一套网络涉腐涉纪舆情收集处置机制已经形成,纪检、宣传、公安等部门联合应对,凡是涉腐涉纪的舆情信息统一报送纪委处置。这套机制建立以来,连江全县共收集涉腐涉纪和群众关注的问题等舆情信息近6万条,其中45条与连江县有关的涉腐涉纪舆情进行了有效处置。
2011年8月以来,江苏淮安市纪委在当地最有人气的民间网站“淮水安澜”论坛开设了“阳光纪检”专栏,在接收网络举报的同时,要求各部门对网民反映的咨询投诉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应。17个月过去,这个旨在让百姓参与零距离、投诉零门槛的网络平台发布主题帖3.78万个、跟帖近55万个、点击量达6700余万人次,网民通过“阳光纪检”平台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案件达52起。
反腐“利刃”有“缺口”:非理性因素削弱网络反腐正能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位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坦言,网络举报的特点之一是传播面广,可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但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可靠性并不能保证,举报者的身份也较难确定,并非“一查一个准”。
“一些举报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一些无中生有的错误信息则是对纪检监察力量的浪费,也是对当事人的伤害。”他说。
与此同时,网络举报中可能存在的非理性因素,也带来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影响。采访中,福建的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该省某乡村一位70多岁的普通村民在被一家媒体拍照时,赶紧把手腕上的手表往袖子里塞,理由竟是“害怕出名,担心被‘人肉’”。
“这些现象,其实都是网络反腐尚待规范的表现。”福建的一位纪委干部认为,目前看来,网络反腐是反腐工作的重要途径和补充,“不排除一些网络举报行为存在吸引眼球、提高知名度、个人利益使然、打击报复等可能性”。
接受采访的广西、福建、浙江、江苏等地的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均表示,网络举报只占全年办案线索的一小部分,大量线索还是来自信件、电话等举报途径,以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线索。此外,网络上一些没有实质性证据的怀疑,可能对被举报人“打草惊蛇”,反而对办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