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各地对小额信贷公司的监管在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对典当行、拍卖行的监管是在地方工商局,对大型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在银监部门,还有一些“影子银行”在从事金融业务时,尚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不仅协调成本高,也存在不少空白区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在收紧银根、对银行信贷额度进行限制时,很多银行将贷款转成被信托公司打包的金融产品,被轻度监管的信托公司,再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地带,比如股票、房地产等,这就将风险引入了银行领域。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张尚学认为,从宏观上讲,“影子银行”快速发展,银行表内信贷已不能全面反映社会的资金供求状况,由“影子银行”创造的流动性并非中央银行所能直接控制,对货币政策的理论和实践带来了巨大挑战;从微观上讲,以往通过差别化的贷款政策,可以实现较好的行业调控目的,如今银行不贷款,仍可以从信托、银行理财、民间借贷上找缺口,使行业调控的效果大大弱化。
金融监管亟待优化调控手段
张茉楠说,金融领域的趋势是全球资本自由流动,国际上金融监管的大方向也是协调合作。因此,我国的金融监管不能区域割裂、行业割裂,必须加快成立金融领域的总协调部门,形成“一通到底”的金融监管体系。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目前我国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的业务交叉越来越多,逃避监管的方式层出不穷,这些机构却分属于一行三会分别监管,政策协调难度会越来越大。这样的监管现状亟待优化,以确保不留监管空白。
陈颖认为,在“影子银行”规模膨胀的环境下,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时,应做到统揽全局,统筹好银行、信托、证券等各个行业,而不要出现政策缺口,确保宏观调控的有效执行。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建议,调控过程中还要注重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统一。比如,2013年信托产品面临约3.2万亿元的到期,如果采取较大的清理力度,则会导致企业融资量的下降和货币环境的趋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