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既要打“老虎”,又要打“苍蝇”,然而,“老虎”身上并没有“老虎”的鲜明标签,“苍蝇”身上也没有明显的识别特征。在不少的情形下,“老虎”也可以变为“苍蝇”,“苍蝇”也可能被误认为是“老虎”。“老虎”和“苍蝇”,需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灵活识别。唯有辩证地看待“老虎”和“苍蝇”, 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才能更科学、更有实效地反腐。
首先,要多打“老虎”。制服一只“老虎”,往往能够显示更大的反腐决心。从腐败的破坏力上讲,制服一只“老虎”,就等于制服了成百上千的“苍蝇”。所以,应该花费更大的力气来打“老虎”,可是,“老虎”位高权重,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等,来自社会的监督很困难,要发现“老虎”并非易事。因此,要让打“老虎”更有效,如何善于发现“老虎”,才是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其次,不能让“苍蝇”充当“老虎”。如今,微博反腐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越查牵扯的人越多,越查官越大。这呈现出了老鼠拉掀把——大头在后头的特点。随着“挤牙膏式”的曝光,越来越多的“苍蝇”乃至“硕鼠”“黄鼠狼”“狐狸”等,纷纷被揪出。但是,背后的“老虎”,为了迷惑公众视线,往往会把“苍蝇”说成“这就是老虎了”。让“苍蝇”充当“老虎”的“替死鬼”,真正的“老虎“却躲在暗地里窃笑,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如何避免把“苍蝇”当成“老虎”来应付反腐败,值得甄别。
第三,多打“苍蝇”才能遏制“苍蝇”变“老虎”的可能。“苍蝇”处于腐败生物链的下端,混迹于日常基层的行政行为中,和老百姓离得比较近,所以,其腐败行为也比较容易被发现。而多打“苍蝇”,就能够让老百姓深切而生动地感受到反腐败的贴近性和普遍性。更重要的是,对“苍蝇”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会让不少能够长成为“老虎”的“苍蝇”,尽早葬身于反腐败的铁拳之下。这样能节约反腐败的成本,净化反腐败的土壤。
第四,不管是打“老虎”,还是打“苍蝇”,都要体现真打,而不是挠痒痒式、轻打或者假打。如果不能让“老虎”感到撕心裂肺地痛感,和如坐针毡的惊恐,就没有达到打“老虎”的作用。唯有真打,才能产生以儆效尤和杀鸡给猴看的威慑作用,让潜在的和隐蔽的“老虎”和“苍蝇”,因为感到后怕而金盆洗手或者悬崖勒马。如此一来,才能产生积极的反腐预防警示教育作用。
反腐败既要打“老虎”又要打“苍蝇”,体现了有机组合式的反腐策略。只要在制度设计上,体现更多的可操作性和反腐智慧,辩证看待“老虎”和“苍蝇”的身份变换关系,实现体制内和体制外打“老虎”和打“苍蝇”的良性互动,反腐败就会更深入,更有序和更科学地发展。风清日朗的廉洁政风和社会风气,才会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