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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让敷衍塞责者付出代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对热点事件的调查,无论进展到什么程度、结果如何,都应该通过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不及时查处和回应民众质疑,就是“欠公众一个回复”,不利于社会监督,也不符合“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原则。
“后续调查结果难以出炉,关键是问责处理机制未发挥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说,相关部门的调查没有进入问责程序,或以道歉代替问责,或一般性调查草草了事,调查结果难以服众。
因此,一些专家认为,建立由第三方参与的调查机制十分必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调查机制,避免自说自话,自查自纠。”钟开斌认为,事件调查组应吸纳媒体、人大代表、死伤者家属等多方参与,毕竟“由第三方参与的事件真相调查,结论才会更令人信服。”
对久拖未决的事件处理要加大问责追究。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认为,热点事件责任追究的沟通协调机制仍须完善。“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件,建议多部门启动专门程序‘全程紧盯’,只有对敷衍塞责的相关人员行政问责,才能起到惩戒警示作用。”
此外,对于一些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专家建议,司法机关介入后续的侦查、调查,对事件当事人和相关拖延塞责的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上,每一次应对热点事件既是一次严重冲击和重大考验,也是一次改革创新的契机。抓住并充分利用这些推动改革的“机会之窗”,亡羊补牢,才能真正从突发事件中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