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针对“违规”配备公车质疑,云南省红河自治州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伍皓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乡镇长甚至村官都把公车专有化、私有化了,这是个不争的现实。”伍皓称“违规”配备公车的确是个问题,但“正省部级以下一律取消公车”的做法并不现实,需想出其他解决办法。
湖南红网发表姚明胜的文章:公车,即公务用车,非公务或非办公时间是不能动的。这也许就是伍皓自曝公车牌号接受群众监督“公车私用”的初衷。专车,即领导干部专用车,非领导干部本人或非本领导之事是不能用的。这也许就是媒体揪住伍皓“专车”辫子不放的原因所在。可是,由于有的人分不清两者之间的区别,或故意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从而导致目前全国违规“专车”的泛滥。其严惩程度,正如伍皓所言:“现在全国莫说副省级、厅级,乡镇长甚至村官都把公车专有化、私有化了”。其实,早在1994年,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就对专车和工作用车有明确“界定”,即:“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也就是说,为副省部级及以下领导干部配备“专车”是违反中央规定的。遗憾的是,取消副省部级及以下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的“专车”,目前全国各地并没有什么“动静”,或者“动静”不大。检验一个地方是不是真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还要看与领导干部息息相关的“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情况。只有这样,才能让公众看到各地各级在真正改进工作作风。否则,“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就不可能真正落地。
小编随想:几乎每个公姓单位都有公车,在官本位的大环境下,公车显然要优先为单位领导服务。由此,几乎每个公家单位或每一级基层政府的一把手都有实际意义上的“专用公车”。再加上,每一级政府又有党政两位领导,还有一帮领导班子成员,“相对固定用车”的队伍越来越大。连乡镇乃至村干部都配有专车,无疑是违反有关规定的。但由于这种情况广泛存在于各地,有关规定显然面临相当的法不责众尴尬。既成事实心态也成为许多干部心安理得地享受违规配车的“保护伞”。伍皓所谓“正省部级以下一律取消公车不现实,需想出其他解决办法”,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未尝不能理解为某些人就是觉得“没办法”,或者充其量是搞“车补”这种“待遇赎买”。公车改革必须厘清两种情况,哪些单位需要保留公车,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公车。公车使用不能沦为“领导的事再小都是大事”,某些领导也甭拿“没公车没法工作”撒娇。正如反腐的关键是打老虎、而非拍苍蝇,改变作风同样不能止于捏软柿子,而是要啃硬骨头。公车改革这块硬骨头该咋啃,群众都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