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全国收费公路(海南、西藏除外),累计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39.32亿元,其中高速公路(海南、西藏除外)免收38.13亿元。
如何看待这一免费成绩单?有人认为这是合理的惠民政策,也有人担心这笔钱最终由谁来支付?如果说,不发卡抬杆放行等改进措施,有效纾解了“高速变龟速”的焦虑;那么对免费成绩单的考量,则面临着民意与法律的双重检验。
免费政策,公众为何拍手称快
尽管有“超级堵车”的尴尬,“绿色出行”的反思,经济规律的质疑,甚至法律依据的诘问,高速免费依然赢得了公众激赏。
一个“免”字,之所以能切中大多数人的要害,原因就在于,人们平时忍受了太多高速收费的“贵”与“乱”。无论是一些地方高速公路的超期收费,还是高速收费的流向不透明,抑或是“道路通车,厅长落马”等腐败现象,无不增加着人们对收费的抵触情绪。
因此,在“印钞机”、“提款机”、“摇钱树”等抱怨声中,在高速公路收费改革依然久推难动之时,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政策,就成为许多人心目中的“矫正正义”,也成为人们寄望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应该说,在高速收费存在诸多问题的背景下,公众对“免费”欢呼有着充分的“现实逻辑”。
或许正是看到了这种民意,在高速公路全部免费尚不现实的条件下,选择节假日免费,就成为回应民意的稳妥选择。自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推行之后,从不发卡抬杆放行,到合理设置专用免费通道,再到及时通报路况信息,免费政策的实施不断成熟,政府和公众也逐渐习以为常。
然而,在公众拍手称快后,政府又该如何立足当下、思之长远,承载起公众更多期待,促进高速公路健康发展?
任何免费,最终都有埋单者
对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一个形象说法是“让利于民”。而“利”从哪里来?“民”的范围有多大?则较少有人深究。
高速免费对象是“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如果说“让利于民”,让的也只是开小型客车的人。去年中秋国庆免收65.4亿元、今年春节免收39.32亿元,这些钱的受益者是明确的,但这笔钱最终由谁来掏,许多人并不清楚。
我国的收费公路,可以分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从道理上来讲,无论是哪种公路免费,最终都应该由公共财政埋单。否则,对于经营性公路来说,就有“政府请客、企业埋单”的嫌疑。如果全部由政府埋单,则意味着拿全体纳税人的钱补贴驾车者。有人因此质疑:这个群体,是否应当成为优先补贴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