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山西大同市长耿彦波调任太原,引发市民挽留。耿彦波主政大同5年,推出了雄心勃勃的一揽子古城重建计划,希望把大同3.28平方公里的古城真正恢复到明代时的格局。他有关城市建设的理念,追求铁腕效率的行事风格,曾招来不小争议。
新京报发表徐立凡的文章:有市民坦言,挽留耿彦波,是担心“人走政息”。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大同市主要负责人对此先后表态:政府工作是连续的,新官要理旧账,承诺做到“五个凡是”,大同市政府是诚信政府,说话算数。一个地方主政官的正常调动,为什么会引起市民如此大的反应?对于今后的工程建设,为什么需要市委市政府专门作出郑重承诺?如果大同古城重建计划,不仅是耿彦波这样的敢为官员具体力推启动和实施,而能得到行政环节方方面面的全力支持,并主要由机制主导实施,市民们可能就无须再担心“人走政息”;如果涉及城市重建的拆迁、补偿、回迁、规划、步骤等环节,都能经过与民意环节充分沟通协商,在实施过程中都能得到政策和法规体系的有力监督和保障,市民们可能就无须再担心由于工程烂尾,可能造成公共和个人利益损失;如果承担着重要行政职责的地方官员,在其升迁调任之时,能与当地民众及时沟通,通过当地人大赋予当地民众应有的知情权,市民可能就无须发出“为什么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调走市长”的慨叹。不可否认,现实中因官员调动而使地方发展规划另起炉灶的事,并不鲜见。其结果,是地方官员不适应,民众不适应,造成了新的资源浪费。只要民众的各项权利有保障,地方发展的可持续性得到保证,市民类似过去“万民伞”式的挽留,也就可以不需要了。
小编随想:法治与人治,在一些人眼中是对立的。但在现实中,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也好,政策执行也罢,最终要由人来完成。尤其是,法律与政策制定更多是大框架性的,细节的填充以及对政策上下限张力的掌握,还是要看具体操作者的执行能力。一些个性官员的说话方式、行政风格、行事手法引发争议,甚至被质疑顶着红线、打着擦边球。但是,往往是这种人能给太过四平八稳的行政氛围注入催化剂,加速地方面貌与经济的变化。如果群众在一段时间后能够感受到地方的积极转变,曾经的不理解会变为理解,个性官员曾遭遇的非议也可能转化为拥护。但也需指出,个性本身是个中性词,个性色彩未必都是璀璨的,个性的决策更不都是正确的决策。人们曾看到,某些干部在决策时不顾群众反对,强行“霸王硬上弓”,最终的结果是项目失败,既耗费了大笔财政资金,又极大地丧失了公信力。这也是为什么高层提出“不折腾”的原因所在。问题在于,如何区分“不折腾”与“勇进取”?怎样判断“个性”与“随性”?这才是老百姓对于某些干部行政存在不确定疑问的关键。如果总要等到“大局已定”,才能显明干部行政的优劣,不只是监督的滞后,更为时已晚。当某个干部的行政方略刚被证明是积极的,却将其调走,又上任一个新的陌生干部,让群众如何淡定并相信前任的政策会被延续?说到底,在法治的大背景下,协调权力与决策的关系,平衡社会管理与民主监督的比重,是道长久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