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材料】
1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在食品三要素中,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如英国的“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的“二恶英”事件,国内的“苏丹红”、“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2011年又爆发“过期染色馒头”“过期面包”以及面馆用“牛肉膏添加剂”,90分钟让猪肉、鸡肉变牛肉,为保鲜防腐,不良商贩将水银注入刀鱼体内等丑闻,每一条都让人触目惊心,以致有人惊呼,别告诉我什么有问题、什么不能吃了,请告诉我还有什么没有问题,我还能吃什么。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政策奠定了坚定的基础,然而,《食品安全法》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对全国每个地区所特有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出详细规定,如:《食品安全法》第42条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度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目前有些地方和部门立法有两个非常典型的特征:一是对于不能扩大部门利益和权力,却要增其责任的立法,有关部门往往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将其长期搁置。二是对于能够有效扩张部门权力和利益的,有关部门往往会积极推动立法,而且在立法过程中,表现出极强的“部门本位”、“部门中心”倾向,以部门一直和部门利益来支配立法,将立法视为强化部门权力和利益的有效工具,在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部门利益置于全民利益和公共利益之上。
2造成我国当前视频领域乱象丛生,安全问题突出的原因还在于: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少数不法企业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我国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标准,数量超过千项,但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要求还是与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相关职能部门日常检查不到位,目前一些食品的安全事件很少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而多是媒体报道的结果。如,染色馒头是央视暗访的结果,“水银刀鱼”是有网友微博直播过程后,媒体跟进调查的。也就是说,食品安全问题患上了严重的媒体依赖症。人们难以从食品监管部门那里获取信息,而媒体扮演着曝光的主要责任,这意味着正常监管制度的失灵。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类的技术人员也同样及其匮乏。
3最近,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惩治制售假劣食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和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具体实践,进一步强化基础源头管理和基础安全防范,提高辖区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发现,控制和打击能力。同时要与农业,质检,工商,食品监,卫生,商务,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以达到早发现,早检测,早查处和关口前移,减少危害危害的目的。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