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辆辆摩托车在厦门各大加油站“碰壁”—— 因为无牌无证,被拒绝加油。据悉,这是厦门首次在全市所有的国字头、民营加油站执行严厉新规,新规由厦门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6月9日印发并开始执行。
厦门公交纵火案伤亡惨重,全国各地都开展地毯式的安全排查。此时此刻,厦门出台严厉新规,实行购罐装汽油“实名制”,有其合理之处。
汽油不同于菜刀,也不同于口罩,除需要加油的车辆以外,与大多数普通民众生活并无多大联系。另外,罐装汽油体积小、便于携带、燃烧迅速,本身即属于危险品,近年来屡屡成为一些泄愤之人报复他人和公众的工具。4年前的成都公交车纵火案,上个月东莞的烟酒商铺纵火案,还有各地无数见诸报端的伤害事件,都让社会付出惨重代价。厦门公交纵火案中还有个细节,就是嫌疑人轻易购得罐装汽油,并毫无障碍地带上车,乘客有所觉察,却无人警觉和制止,导致惨案发生。案发后,就有要求加强汽油管理的声音。如果说“油库重地,严禁烟火”是广大民众早已熟知并普遍认同的安全常识,那么购汽油“实名制”就是在给纵火类案件设一道坎,令罐装汽油不再那么唾手可得。
我们还应该看到,实名制加详细资料主要是针对罐装汽油,确因生产活动需要,持相关证明依然可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装购买。而报道中所说未能及时加油的车辆多为无牌无证,且不说无牌无证本身就要补齐手续,新规施行之后可能会一时不适应,假以时日,相信市民会对汽油“实名制”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每一项新规施行都有其背景和含义,也有一定的磨合期,民众可以讨论可以帮助完善,在公共安全和个人生活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诚然,实名制并不能根治一切问题,但是购罐装汽油“实名制”无疑具备未雨绸缪之良好初衷。如果说口罩实名制等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饱受诟病,需要改正的话,那么不厘清新规条文和事实,无视汽油这个危险品的特殊性,只顾挥舞大棒,一律讨伐之,是否也在走向另一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