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昨天的《北京晨报》报道,深圳市的一些加油站表示,最近警方下达了通知,市民买散装汽油除了需要出示身份证之外,还需要单位或者街道出具证明。深圳市公安局回应称,确实有这样的通知,是按照上级的要求下达的。
汽油实名制的规定,引来了不少质疑之声,这样的举措,也着实给一些市民带来了诸多不便,比如就有当地媒体报道,有包工头承包了开挖路面等一些小工程,要用到发电机、打风炮等设备,最近半个月来,怎样给这些机器买到汽油,就成了一件令人苦恼的事情。
与此前沸沸扬扬的菜刀实名制一样,汽油实名制的出台所引起的争议不可避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汽油与菜刀、口罩之类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物件儿倒也不同,特别是那些罐装汽油,本身就堪称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再加上前段时间厦门公交纵火案的惨烈记忆,如此背景下,深圳等城市开始实行汽油“实名制”,也可以理解。
不过,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有些思路需要厘清。
首先,后续服务要跟上。比如,深圳的一些街道就拒绝为买汽油者出具证明,不管是“没接到通知”也好,还是怕担责任也罢,这都为实名制的实施造成了障碍,给老百姓添加了麻烦,这一环节该由谁来疏通衔接?再比如对确有工作需要的市民,比如上述的那位经常需要用到汽油的包工头,这类人毕竟只是少数,做个登记予以相应变通,也不是什么难事吧?而如果提早就把这些障碍扫除,相信也不会有如今这么大的质疑之声。
其次,有关部门得清楚,这汽油实名制贯彻得再好,也是治标不治本,抛开犯罪分子的恶行,我们也应该看到,犯罪分子中的一些人也是因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于是丧失理智铤而走险。那么,如何治本,也是明摆着的事情了。
最后,任何的“实名制”,都不可草率推出,要充分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影响,绝不能为了一己之便利,而忽视了广大群众的方便,从而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