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红头文件”,其实早已白纸黑字,逐级下发。然而机缘巧合,旧规频频被误认为“新闻”,引发热议。个中原因,值得深思。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称,今年下半年我国将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步伐,出台多项条例和规定,其中包括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规定。
这一说法甫一出台,立刻得到公众一致的支持。鉴于当前社会上“拼爹”现象的愈演愈烈,各种“萝卜招聘”的层出不穷,人们对于求职公平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实际上,查找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回避制的内容,早在2006年2月9日,人事部就曾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根据《暂行规定》,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同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前段时间,引发多方关注的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取消审查。实际上,据电影局内部人士表示:“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已经实施有三四年的时间了。”
7月1号起实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应当经常回家看望父母,还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给予员工探望父母的假期。其实,我国对于探亲假的定义,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有了。
那些旧规变“新闻”现象,正说明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增强政府运行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起到了促进作用。然而,在公开条例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打折扣的情形。要么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公开,要么是想公开的就公开、不想公开则不公开。更有甚者,像公开“三公”经费那样,公开不细致,让人看不懂。总之,距离真正的公开尚有距离。
那些旧规变“新闻”现象,还表明一些规定根本没有得到落实。在一些地方,“红头文件”总是走不出职能部门的办公室,往往被锁在文件柜里。规定的细则民众无从得知,规定执行的情况舆论无从监督。探亲假规定了三十几年,可普通企业单位的员工,想要主张这项劳动福利的时候却无从入手:面对最高级别高温应急响应的启动,可仍然有人拿不到防暑降温费……与其浪费大量人力资源、立法资源,去不断研究新政策的制定,还不如系统性梳理原有的规定,让“沉睡”规定发挥应有的效用。
如果问题从根源上让规定起不到保障公民权益的作用,那么,旧规即使再三被炒成“新闻”,也摆脱不了再一次沦为“冷饭”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