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上对养老“双轨制”(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养老制度)议论颇多,“双轨制”被视为养老制度的最大不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目前,国家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不合理问题的解决。(《河南商报》8月5日)
用一句话来概括人社部的表态,就是“并轨大势所趋,时间尚要等待”。养老问题,不患寡而患不均,何况,“双轨制”昂首挺胸这么多年,也到了该转身的时刻。数字胜于雄辩。公众之所以觉得养老金“并轨”迫在眉睫,无非在于以下两个层面:
一是“双轨制”导致难以“应保尽保”,制度设计的兜底责任令人生疑。譬如人社部部长尹蔚民7月16日说,全国共约9.8亿人应被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而目前参保共约7.88亿人,覆盖率达80%左右,仍然还有近两亿人没有参保。
二是“双轨制”带来权益失衡,制造新的社会痛感。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及其团队披露,一般而言,公务员养老金在4000元左右;同时地区之间差别较大,东部地区公务员养老金明显高于西部。事业单位比公务员低20%~30%,企业养老金更低,大部分在1500~2000元。又如,有数据说,1999年,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离退休费与企业之比为0.8,但2000、2001年即迅速扩大为1.5,2002、2003、2004年更达到1.8。
“并轨”的共识,其实早就达成了。譬如2008年,国务院确定山西、浙江等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只是,一晃数年过去,试点的结果仍不可知,起码,尚无一个省市出台完整的实施方案。
这次,人社部给出两个迟迟不出全国方案的明确理由: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循序渐进,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二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说得更直白一点,其实就是两点: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慢慢来;二是并轨不是把高的“拉低”,而是慢慢一起高上去。这些说法,当然都很美好。但正因为过于抽象而丧失了改革的锐度,反而令民众多少有些忧虑:有了大方向,这路程还得走多远、走多久?
一者,“老制度”的改革,固然要遵循“稳字诀”,但如果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和力度,都是“深水区”、遍地“硬骨头”,靠时间来创造奇迹?提到平稳过渡,我们很容易想到当年的国有企业改革,在“心若在、梦就在”的鼓舞下,数百万国企员工下岗都挺过来了,眼下,不过是养老金上的调整与归位,政府事业单位的人员反而“不淡定”了?二者,任何改革,要真心实意去改,总要平衡好效率与公平,如果只有终极公平而不讲究效率,说到底,还是另一种不公与失衡。
养老金“并轨”,太需要一张时间表了。制度设计或公共改革,总不能一味在部分群体的情绪中踯躅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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